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精神, 2月24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西宁市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十项措施》,成立由王剑锋副市长为组长的防治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教育、公安、宣传、综治、法院、检察院、文广、民政、司法、团市委、市妇联等成员单位的职责,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两级分别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安排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共同防治、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
二、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各学校建立举报制度,设置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举报箱、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定时收集并处理举报投诉信息。每周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广泛听取班干部、任课教师、宿管人员、班主任等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建立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防止事态发展。
三、营造浓厚防治氛围。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法治专题讲座、班团队会、道德讲堂、模拟法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卫生间、运动场等学生活动区域均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宣传画。市、县(区)宣传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网信部门要及时甄别、处置网络不良不实信息,形成浓厚防治氛围。
四、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利用学校值班室建设校园警务室,做到警务标识明显,物防设备齐全,保安配备到位。公布管片民警姓名、联系方式与报警方式,辖区派出所所长每月一次,管片民警每周一次深入校园协助学校做好防治工作。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学校监控广覆盖,专人值守,全时段监控。继续推进校园车辆防撞柱、限速减速带等车辆管控设施建设。
五、编印防治教育教材。收集预防教育资料、典型案例,编印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校本教材,中小学生人手一册。丰富课堂教育形式,定期开展主题征文、主题签名、课堂讨论、法治教育等活动,每周开展课堂专项预防教育不少于15分钟。
六、建立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各学校建立教师、家长、学生信息员队伍,依托信息员队伍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信息。各级团委要组建青年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七、强化家校防治合力。各校每学期召开2次以上家长会,通过校讯通、QQ群、家访等方式提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引导广大家长共同关注学生情绪变化,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家访”活动,每学年受访学生比例不少于20%,了解学生校外表现情况,开展针对性教育。
八、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学校建立校园巡查制度,由值周校领导、教师、学生会成员、保安、家长等组成巡查队伍,在特定时段对学校卫生间、运动场、学生宿舍、学校周边等易发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场所进行巡查。协调公安部门不定期开展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收缴行动,严防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九、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对性格孤僻、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密切、自我约束力不强、无故旷课等现象的学生进行排摸,建立学生排查档案,落实对应帮扶教师,建立师生交心、谈心、谈话制度,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特殊群体学生的不良行为。
十、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综治、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城管、文广、市场监管等综治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整顿学校周边文化、交通、治安、食品卫生环境。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校园周边长期逗留的社会闲散人员,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报警、及时处置。